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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下旬 山西省将出现多次重污染过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3 14:01:37   浏览次数:48
核心提示:关于本月下旬 山西省将出现多次重污染过程的最新消息:12月20日上午,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2月20日至12月31日,山西将出现多次重污染过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太原、朔州、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及


12月20日上午,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2月20日至12月31日,山西将出现多次重污染过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太原、朔州、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及晋中“1+30”、忻州“1+30”、吕梁“1+ 30”区域于12月20日12时至12月31日24时启动橙色预警,已启动预警的市继续保持。

 

省秋冬季大气攻坚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办法》,对12月下旬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会商,研究部署下一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实打实硬碰硬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减排指标,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要求,各市要将预警要求及时通知到相关县(市、区)和企业,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重点工业企业、散煤、重型柴油货车、建筑工地管控,及时主动采取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切实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各市要加强空气质量会商研判,对辖区内重点县市可升级预警级别或延长应急响应时间。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执行上级预警要求的基础上,应根据本地空气质量情况,主动加严应急响应措施。

 

省住建厅要加强对各地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公安交管部门要指导各地加强机动车管控;省气象局要适时采取有利于改善扩散条件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全省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

 

各市要加强与重点排污单位会商,鼓励引导企业在严格执行现有应急减排措施的基础上,主动加大减排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为保障公众健康做积极贡献。要主动采取机动车限行、错峰上下班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降低PM2.5峰值浓度。

 
关键词: 山西省 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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