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获刑7年,江苏如皋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2000余吨案件判决
最高获刑7年,江苏如皋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2000余吨案件判决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如果利用或者处置不当,会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污染环境。记者昨天从江苏省如皋法院
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如果利用或者处置不当,会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污染环境。记者昨天从江苏省如皋法院了解到,该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对一起涉4个被告单位、13名被告人的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路斐、张炳、陈夕等10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陆庆等3人被判处10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宣告禁止令。法院对4家被告单位分别判处6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罚金。据悉,这是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成立以来办理的涉案单位和人数最多、犯罪情节最为恶劣、打击链条最全的一起污染环境案。
路斐在如皋市新江海河边开办了一家易胜环境服务公司,公司既没有处置危险废物的设备,也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公司,竟然也有“商机”自动送上门。
陈夕是克来化工公司的实际经营人,他告诉路斐,唯可化工公司有大量副产盐酸贴钱待处置,问路斐有没有办法处理。路斐想到自己的公司紧靠河边,副产盐酸可以用码头上的废船作掩护,直接倒进河里。这种无本万利的生意可不能错过。他立即答应了。
2018年2月至4月间,路斐与陈夕经过共同商议,指使公司工人张炳将从唯可化工公司等处接收的共500余吨废酸倾倒至新江海河中,剩余2吨多废酸因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而未来得及倾倒。
经查,路斐还分别从陆庆等人处接收废溶剂、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共1700余吨,并指使工人张炳全部倾倒至新江海河中。通过非法倾倒2200余吨危险废物,路斐共获利38万余元。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唯可化工公司、克来化工公司及被告人陈夕等人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向他人提供或者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易胜环境服务公司及路斐、张炳等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从他人处接收的危险废物。各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综合各项情节,如皋法院作出前述判决,其中对路斐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最高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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