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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作为“国家森林城市” 有垃圾怎么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1 10:02:00   浏览次数:67
核心提示:2019年12月11日关于廊坊作为“国家森林城市” 有垃圾怎么行的最新消息:打造“京津乐道、绿色廊坊”,恭喜河北廊坊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三带、三区、三林、三网、十城、多廊多园&rdqu

打造“京津乐道、绿色廊坊”,恭喜河北廊坊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三带、三区、三林、三网、十城、多廊多园”的一体化森林建设总体布局敲定后,廊坊市先后以“绿色银行”、“生态林+经济林”、乡村生态游等措施撬动了整个廊坊绿色空间的延伸。
  而在垃圾处理方面,廊坊市也颇为引人注目。
  河北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廊坊市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河北部分,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启动垃圾分类工作。
  志愿者宣传进社区,中小学开设垃圾分类常识课,游戏互动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规范垃圾收运和贮存等行动渐次铺开。截至2019年9月,廊坊市已经有378个试点村庄启动了生活垃圾户分类,户用垃圾桶和分类垃圾袋分发也有条不紊进行中。
  5月,廊坊市调整了市区生活垃圾收费标准。
  即,居民每户每月3元;暂住居民每人每月2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在册人数(含临时工)每人每月2元;商场、门店及休闲娱乐业每平方米每月0.5元;
  室内餐饮业每桌每月6元—10元;宾馆、招待所每床每月16元(按床位实有数的50%收取);医院每床每月5元(由医疗单位支付);
  市场外摊点:固定摊位每个摊位每月10元,流动摊位每个摊位每月15元;部门、单位根据需求增设垃圾站点的,按产生生活垃圾量每吨100元计收;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处置费标准是每立方米5元;大中专在校生每人每月1元(由校方支付);
  同时,职工按在册职工人数(含临时工)都是每人每月2元。
  据悉,廊坊市垃圾日产生量达到了4600吨。为了更好地实现垃圾处置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廊坊将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纳入了建设规划中。
  相关负责人在5月表示,廊坊将在霸州市、三河市、香河县以及固安县开工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而且,7月,廊坊市文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获得廊坊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批复,规划垃圾处理规模为600吨/日,总投资3.5亿元。
  目前,廊坊安次区落垡镇垃圾发电厂,一期设计规模1000吨/日,二期设计规模500砘/日,一期提标改造后的规模将达到1500吨/日。
  加快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进程,为城市风貌再添新活力,这不仅是廊坊市的奋斗目标,也是全国各大城市的努力方向。打造“绿色廊坊”,有垃圾怎么行。
 
关键词: 廊坊市 日产 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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