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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启用省垃圾分类新标志 “厨余垃圾”请扔进“易腐垃圾”桶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11-29 10: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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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启用省垃圾分类新标志 “厨余垃圾”请扔进“易腐垃圾”桶垃圾分类是当下热点,也一直备受关注。《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颁布以来,我市陆续启用垃圾分类新标志,有细心的市民向金

垃圾分类是当下热点,也一直备受关注。《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颁布以来,我市陆续启用垃圾分类新标志,有细心的市民向金华晚报反映称有点糊涂:“垃圾四分类,厨余、其他、有害、可回收,但昨天我看到,‘厨余垃圾’桶没有了,多了个‘易腐垃圾’,这是什么情况?”

我们随后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这位市民所说的确实是实情,也不是有关部门在垃圾桶设置时弄错了,而是根据1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原先我们熟悉的“厨余垃圾”叫法,改成了“易腐垃圾”。

“厨余”改称“易腐”叫法变了内涵没变

我们了解到,《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启用了分类设施新标志标识,进一步明确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操作规范。

根据《标准》,生活垃圾类别主要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可回收物是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是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易腐垃圾是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是除以上三类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2013年5月,我市印发《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的实施方案》,将生活垃圾分为4类,分别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一直沿用到今年10月。11月1日,《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正式实施,统一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的叫法统称为‘易腐垃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任刘顺炎介绍,这里所说的“易腐垃圾”包括三大类: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如树枝花草、腐肉、肉碎骨、蛋壳等;餐饮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农贸市场产生的生鲜垃圾,如蔬菜瓜果垃圾、畜禽类动物内脏等,“内涵相比之前更为丰富,相比之前分类也更为简单。”

垃圾分类标志正逐步更换中

叫法不一样了,标志也有变化。

11月28日上午8点多,在市区李渔路市政府北门对面的BRT车站内,一些市民正在候车的间隙认真浏览墙上的垃圾分类宣传。

我们注意到,在这个候车站点内,无论是“垃圾分类科普区”还是“快问快答区”,或者是站台边的垃圾分类点内,原先的“厨余垃圾”已全部更新为“易腐垃圾”,相应的四分类垃圾标志也有所不同。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这些标志是近期新更换的。

我们看到,新更换的标志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顺序依次为蓝色、红色、绿色和灰色。相比原先的标志,除“易腐垃圾”因为名称的变化而与此前截然不同外,“有害垃圾”的标志变化也比较大,剩余的两个与此前比略有变动,相差并不明显,更换过程容易出错。

“此次垃圾分类标志的集体更换由省政府带头,以后将会逐步统一各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的标志标识、颜色和容量,与国际图形接轨。”刘顺炎介绍。

我们了解到,目前新旧名称和标志的更换正在分批进行中,短时间内可能会存在两种标志共存的现象,请市民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