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检查组赴14个省(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
国务院检查组赴14个省(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近日决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近日决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从11月26日起,14个国务院检查组分赴14个省(市)进行实地检查。
此次大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总体要求,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个方面,重点检查各地工作中是否存在措施不力、推诿扯皮以及层层加码、搞“一刀切”、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脱离实际盲目推进、套取侵占项目资金等问题。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视情组织开展约谈、批评问责。
大检查将注重压减检查规模、精简检查环节、减轻基层负担,做到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检查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将用于开展线索核查、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和一对一访谈等工作,通过“走千村、访万户”,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加扎实有序开展。大检查将切实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科学合理衡量评判整治工作成效,做到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与发现典型经验相结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地区更好受启发、明差距、找方向,按时保质完成三年整治行动目标任务。
大检查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检查组成员“十不准”基础上,明确强调“八不得”工作要求:一是不得召开30人以上的地方工作情况汇报会和座谈会;二是不得随意要求地方填表格、报材料;三是不得轮番安排人员到同一市、县等开展检查;四是不得随意对地方工作下结论、提要求;五是不得要求地方层层陪同、层层汇报;六是不得安排与检查主题无关的其他活动;七是不得以迎检名义层层组织各种自查检查;八是不得以迎检名义印制文件资料汇编、制作宣传片。
实地检查的14个省(市)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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