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盐城、泰州、宿迁存在生态环境短板突出等问题
连云港、盐城、泰州、宿迁存在生态环境短板突出等问题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5月17日至6月15日,省第一、二、三、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连云港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5月17日至6月15日,省第一、二、三、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连云港、盐城、泰州和宿迁4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期,4个督察组分别向4市反馈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近年来,连云港、盐城、泰州和宿迁4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积极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生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与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有差距,局部地区环境质量形势严峻,生态环境“短板”突出等问题。
连云港市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不到位情况。连云港市绿色发展水平不高,去年单位GDP能耗、水耗均为全省最高。推进高质量发展决心不大,“两灌”化工园区企业普遍档次低、规模小、工艺差、污染重,直到央视曝光后才下决心实施全面整治。二是污染防治攻坚存在薄弱环节。今年1-5月,连云港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滑,PM2.5浓度不降反升,优良天数比例降幅全省最大。截至5月底,该市尚有3条入海河流水质劣于Ⅴ类。“散乱污”整治推进缓慢,截至5月底,列入关停取缔类企业的整治进度仅为6.7%。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按规划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厂扩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雨污混排问题突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位列全省倒数第一。固废处置能力建设不到位,废盐处置中心逾期未建成;城市污泥处置能力存在缺口,污泥长时间露天堆放。四是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连云港港危险货物码头装卸及贮存企业的部分运输线路经过主城区,新磷矿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关闭后,场地遗留大量磷石膏等废弃物无防渗措施。
盐城市主要存在五方面问题。一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有不到位情况。盐城市要求去年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亭湖区将完成期限推迟至2020年。全市今年VOCs治理项目工作进度全省倒数。去年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上升14%。二是水环境治理存在较大差距。去年,34个省考以上断面有8个不达标,超标率23.5%;国考断面优Ⅲ比例为44.4%,低于年度目标33.4个百分点,国考超标断面全省最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滞后,市区仍有34条黑臭水体。污水收集处理进展缓慢,市区280个小区中有150个未雨污分流。三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严不实。去年优良天数比率较2017年下降6.9个百分点,降幅全省最大,今年上半年又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2018-2019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地区地级市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中排名倒数第5。四是生态和海洋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大丰区、射阳县在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分别有2.82万亩、2.79万亩水产养殖未清退。阜宁县、建湖县在通榆河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存在多家砂石码头、修船厂等违规项目。五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化工园区普遍存在产业链不完整、技术水平低、环境污染重等突出问题,部分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未完成拆迁。
泰州市主要存在五方面问题。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能压紧压实。各市(区)考核体系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标占比均低于10%。靖江市城区22条河道中有21条水质劣于V类,抽查的22家建筑工地中有17家“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长江保护与修复工作任务繁重。沿江地区重污染企业废水年排放量占全市的75%,烟粉尘、VOCs排放量分别占全市的66%、78%。违规占用长江岸线资源问题突出,全市97.8公里长江干流岸线中生产岸线占比达52.2%。三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化工、医药制造和石化等行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市的44.4%、42.3%,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占全市的47%。兴化市戴南镇不锈钢产业高度集聚,历史填埋酸洗污泥点多量大。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突出短板。泰州市乡镇污水管网缺口高达1279公里,全市5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中近三分之一负荷不足20%。海陵区苏陈镇徐庄村违规填埋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总量达17.8万吨,直至督察时尚未完成清理。清洁能源保障和使用推进不力,泰州市去年规上工业消费原煤和原油占能源消费比重高达78.9%。五是污染防治攻坚力度还有欠缺。崔母大桥省考断面水质长期处于Ⅳ类水平。新通扬运河沿线码头等设施污染物收集处理不到位,水质由入境的Ⅲ类下降至出境的Ⅳ类甚至Ⅴ类。兴化市去年全市13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35.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充分不均衡,去年以臭氧为首要污染因子的超标天数达49天。省、市两级排查共发现河湖“两违”“三乱”问题1638个。
宿迁市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不到位。宿迁市产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城区周边环绕8个工业园区,“清风廊道”规划区域内有69家涉气高排放和高污染企业。基层党委、政府环保为项目让路、让步的现象时有发生。全市存在539眼地下水井无证取水,严重超采区封井力度不足。二是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去年宿迁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未达到省定考核要求,PM2.5浓度排名全省倒数第二,臭氧浓度排名全省倒数第三。水污染防治不到位,今年一季度,省考古山河245省道断面、沂南河大六湖断面水质从上年同期的Ⅳ类分别下降为Ⅴ类、劣Ⅴ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不稳定,今年一季度宿迁市区已完成整治的21个黑臭水体中,有5个重返黑臭。全市危险废物填埋能力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危废填埋项目二期、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期均未开工建设。三是生态保护存在薄弱环节。截至督察时,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仍有围网(圩)养殖面积约7.2万亩,实验区内有围网(圩)养殖约5.5万亩,未按要求完成退渔还湿工作。“绿盾2017”“绿盾2018”等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问题,截至督察时仍有7个未完成整改。四是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板材加工行业整治推进缓慢,沭阳、泗阳两县共有板材企业1000余家,仍主要使用脲醛胶作为黏合剂,行业发展无序、布局分散、污染较重,信访举报不断。“散乱污”整治不彻底,宿迁市自查发现的2593家“散乱污”企业中,督察时仍有525家未如期完成集中清理整治。制酒行业环境问题不容忽视。洋河新区制酒企业分布零散,集中供热、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小,基本无污染防治设施,酒糟异味扰民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强调,4市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按程序移交4市市委、市政府,由4市组织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督察期间,4市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按照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的要求,认真办理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1853件环境信访问题全部办结。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920件、关闭取缔312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9件、共处罚款2319.4万元,查封扣押24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刑事拘留9人,约谈40人,问责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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