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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分类将受处罚!郑州生活垃圾分类12月起正式实施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10-28 2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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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分类将受处罚!郑州生活垃圾分类12月起正式实施“你是什么垃圾?”这样的段子流传在坊间,显示了人们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这两天,郑州市将于年底推行垃圾

“你是什么垃圾?”这样的段子流传在坊间,显示了人们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这两天,郑州市将于年底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说法在网络上流传。

10月25日,记者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郑州市分类办”)求证,获得了《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官方版本,根据这份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6号文件,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再也不能随便扔垃圾了。

12月1日起全市实施个人不按要求投放垃圾罚50元

《办法》适用于郑州市市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按照要求,郑州市将按照四类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厨余垃圾

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有机类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的果蔬垃圾等;

◆可回收物

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玻璃、纸类、塑料、金属、大件垃圾和废旧织物等;

◆有害垃圾

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

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灰土陶瓷、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等难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办法》规定,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驳运以及相关的分类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单位或个人未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罚款。

居民区、道路分类设施设置有差异吃不完的小吃不能随便扔

垃圾分类工作中,居民区与街道如何衔接,这是个令人关注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分类设施的设置方面,郑州市《办法》规定,居住区域,包括住宅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应当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容器;而公共区域,包括城市道路、机场、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则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容器。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写字楼等单位区域中,有集中供餐的,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容器;无集中供餐的,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容器。

相较于住宅区,道路、机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并没有要求设置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容器。对于广大上班族来说,如果在路上买了早餐吃不完,岂不是需要一路掂过公交、地铁站,掂到小区才能扔?为何这样规定呢?

对此,郑州市分类办工作人员解释说:“之所以会这样要求,一方面是道路上产生的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量很少,鼓励和引导大家带回家投放。而且,杭州等地已经开始撤销道路上的垃圾桶了,郑州市这样设置主要也是一种过渡设置。我们鼓励大家把垃圾带回家中,分类之后再投放。”

垃圾分类未覆盖小区暂不会处罚

今年7月21日,郑州市曾经发布《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今年年底前,市内5区和4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2020年底前达到95%以上。

目前,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有多少?全市运力能否满足骤然增加的需求?

“覆盖率现在已经达到74.11%,回收利用率达到35.03%。”郑州市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暂未覆盖小区,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暂时不会处罚。

“在未覆盖小区,我们会要求物业摆放分类垃圾桶,鼓励居民分类投放。”该负责人表示,为了满足垃圾分类增加的处理需求,郑州市已经着手在市内五区和四个开发区选址筹建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郑州东、西两个餐厨垃圾场,处理全市有集中供餐的党政机关、学校以及各类饭店、宾馆等产生的餐厨垃圾;与此同时,还规划了东、西、南三个焚烧发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