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7〕24号,2018年6月,按照国家污水垃圾规划中期评估和浙江省“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部署,省全面开展《垃圾规划》和《污水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结合中期评估情况,经认真研究,现对规划的相关内容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是优化调整“十三五”期末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规模;
综合评估建设条件和实施成熟度,结合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的新任务新要求,《垃圾规划》调减20个项目,调增55个实施类项目,调整了45个项目的名称、规模和类别。
附件1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处理能力调整表 附件2: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项目调整表
见附件
原标题: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相关资料下载: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项目调整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