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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8 11:01:54   浏览次数:88
核心提示:2021年11月08日关于江苏省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最新消息:项目名称: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南环保产业园内。  合作与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运作

项目名称: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南环保产业园内。
  合作与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模式。
  项目内容:
  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4873.2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为 61563.40 万元(工程费用44919.7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4099.05 万元、基本预备费 2544.63万元);建设期利息约为 2895.9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 413.88 万元。
  2.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内容
  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土建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设采购与安装、地沟油收运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总体工程与外部配套等)建设。
  运营内容 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范围内垃圾的收运及处置等日常管理、维护的任务。
  处置工程:
  本项目餐厨垃圾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湿式厌氧消化”技术,沼气经脱硫处理后热电联产,沼渣经脱水后外运处理,沼液采用MBR+NF工艺,油脂经预处理分离提取毛油外售。其中,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主要包括计量及称重系统、餐饮垃圾物料接收及预处理系统、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沼气净化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通风除臭系统等。



  项目运营要求:
  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应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在开始运营日后 1 年内,完成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如需)。并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约定运营并维护项目设施;应确保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以安全、连续和稳定的方式提供餐厨垃圾处理服务;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要求,合理、达标排放处理项目产生的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渣、污水、臭气等。
  附表1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附表2主要技术经济一览表


  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投融资和建设运营管理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法人,均可对本采购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各成员方均须出资,且联合体牵头方出资比例不低于社会资本方出资总额的50%。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各成员方单位名称、职责分工、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企业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联合体的资格预审均不予通过。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组成、职责分工、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等主要条款不得变更。
  资格审查日期:
  2021年11月29日14时30分至资格预审结束。
  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乔秀善、唐文
  采购人: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刘拓
  采购人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5号
  对项目资格预审阶段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原标题: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JSZC-G2021-362相关资料下载: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JSZC-G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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