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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持续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3年立案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57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44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7 10:05:35   浏览次数:65
核心提示:关于山东持续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3年立案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57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44人的最新消息: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山东省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刑事司法打击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山东省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刑事司法打击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2017年~2019年,全省共立案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57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44人,形成打击犯罪高压态势,发案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山东省公安机关扛起社会责任,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推动源头治理。坚持预防在先,打早打小,最大限度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造成的现实危害,将打击战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在打击工作中发现日常监管的薄弱环节,山东省公安机关深挖破解行业“潜规则”,协同完善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合力推动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发生,打牢生态环境安全根基。坚持关口前移,主动发现犯罪问题。


山东省公安机关强化专群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全面开展线索梳理、情报研判,下好先手棋,实现精确预警、精准打击。强化与派出所工作的紧密融合,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将触角延伸到社区、街道、乡村,及时获取内幕性、苗头性、指向性案件线索,牢牢掌握打击工作主动权。


突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主责主业,强化破案攻坚。山东省公安机关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案件侦办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打,深挖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的保护伞,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强化行刑衔接,提升打击合力。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好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制度,强化联勤联动,及时通报线索、移交案件,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目前,“招揽式”犯罪已成为危险废物输入山东的主要手段,一些职业中间人、产废企业通过网上运输平台物色运输车辆,以大大低于市场处置的价格招揽处置危险废物,实施非法转移倾倒。


为此,山东省相关部门将建立“外防输入”的危险废物跨省非法处置联合管控机制,加强与邻近省份沟通协调,共享信息,联合打击。同时,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边界地区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群众对危险废物及危害的认识水平,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污染预防意识。


同时,山东省公安机关公布了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六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潍坊“3·26”污染环境案。2019年3月26日,青州市公安局成功侦破“3·26”污染环境案。经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刚、侯某弟、侯某中、邱某振等人长期在偏僻农村、城乡接合部租赁院落,雇佣当地人员,非法收集各类废包装桶,通过“劈桶”、“清洗”等加工处理从中牟利。其间,犯罪嫌疑人将桶内残留的各种危险物质直接倾倒在窝点附近或挖坑掩埋,将“清洗”产生的大量废酸、废碱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土壤、地下水造成严重危害。这一案件涉及全国13个省份,相关企业16家,警方捣毁非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黑窝点43处。


案例二


枣庄“1·17”重大污染环境案。2019年3月 8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成功侦破“1·17”重大污染环境案,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蒋某群、盛某全等31人。经查, 2018年以来,以蒋某群为首的犯罪团伙为牟取暴利,非法将江苏省南通市10余家化工企业产生的两万余吨酸洗泥,运输并倾倒在枣庄市山亭区、薛城区、市中区、滕州市及徐州市铜山县等地,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


案例三


滨州“3·27”污染环境案。2020年6月16日,阳信县公安局成功侦破“3·27”污染环境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红伙同张某民、刘某洋等人自2020年3月25日以来从沾化某公司非法运输含铬污泥,分别向滨州市阳信县等地倾倒近2000吨,并予以掩埋。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四


济宁某医用包装材料公司污染环境案。2020年3月16日,泗水县公安局成功侦破某医用包装材料公司污染环境案。经查,2020年2月19日至3月16日,泗水县某医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逃避监管,公司负责人曾某安多次授意或亲自安排邵某信等人,将安装于公司外排烟囱的在线自动监测设施采样管拔掉,人为断开废气自动监测设施,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导致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失真,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五


淄博“5·28”污染环境案。2020年5月28日,沂源县公安局成功侦破“5·28”污染环境案。经查,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华伙同刘某等人投资建设生产精胺项目。


2020年4月,为节省开支,金某华和刘某商定由嫌疑人周某福等人,将生产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


5月8日至5月26日间,周某福等人将830余吨废水分多次运至沂源县一厂房内,通过这座厂房外污水处理池的暗管排入污水管网内,致使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生化系统被破坏。目前,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六


临沂“6·01”污染环境案。2020年6月1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成功破获“6·01”污染环境案。经查,东营市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黄某柱联系河北沧州杨某国等人,让其为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杨某国等人将危险废物从东营运输至临沂,倾倒在一处农田里,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另查,2020年5月26日,崔某业伙同张某良、凌某亮、邬某新等将从东营市同一公司运输来的废水倾倒于兰山区境内。


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关键词: 污染环境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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