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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500元!江门市开出首张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4 12:04:16   浏览次数:68
核心提示:关于罚款2500元!江门市开出首张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最新消息:近日,江门市蓬江区城管在篁庄垃圾转运站检查时发现某清洁服务站存在收集、运输单位将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行为。△现场检查经立案调查,该服务站被蓬江区城管局予以行政处罚,这也是市区开展垃圾


近日,江门市蓬江区城管在篁庄垃圾转运站检查时发现某清洁服务站存在收集、运输单位将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行为。

△现场检查

经立案调查,该服务站被蓬江区城管局予以行政处罚,这也是市区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以来,开出的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自8月初以来,江门市城管局重点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培训,各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多措并举,通过组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专班,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切实助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出实效。

据了解,接下来,市城管局将持续扩大检查覆盖面,强化执法处罚,紧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开展执法,严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工作责任、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等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罚促改,惩教结合,推动垃圾分类执法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

在执法的同时,城管部门将开展形式多样、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加强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了解和支持,引导全社会自觉、精准分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养成。

江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三步走,据了解,《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实施。该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为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保障。

2020年内,蓬江区、江海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完成江海区、新会区环卫一体化改革。

至2021年,全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结合实际,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

到2022年,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成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基本建成,形成具有江门特色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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