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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色包装通用规范》7月17日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6 16:02:12   浏览次数:38
核心提示:2020年07月06日关于浙江《绿色包装通用规范》7月17日起实施的最新消息:2020年6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DB33/T 2261-2020《绿色包装通用规范》省级地方标准,7月17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规定了商品的绿色包装的基本要求

2020年6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DB33/T 2261-2020《绿色包装通用规范》省级地方标准,7月17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规定了商品的绿色包装的基本要求、包装设计、材质要求和包装物再利用等内容。
   对于包装的基本要求有5条:
   1、包装材料使用应适当,防止过度包装。
   2、大众化的普通日用品、食品、服装、儿童玩具等应采用简易包装。
   3、应鼓励生产企业在包装设计环节,考虑流通因素,减少二次包装。
   4、应在包装上标明回收标志,应根据包装上的回收标志进行分类处理。
   5、宜采用可复用、可回收和再循环的包装。
   在包装设计上,一方面是针对规格、尺寸、用量,根据不同的商品确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填充物宜采用充气塑料泡,不应使用碎泡沫,同时减少二次包装层数、减少胶带使用等。
   就材质来说,规范要求,宜采用单一材质,或采用便于材质分离的包装材料;应选用可重复使用、可回收和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同样也要量体裁衣,宜简则简。
   而包装的再利用可以分为重复利用和回收利用两种,如不能进入循环产业链中的,应当进行降解处理,根据包装说明上的“可堆肥”“可降解”等提示分类处置。规范还指出,“应采取生物降解、光降解”。
   附录绿色包装途径、绿色包装材料种类。
   其中绿色包装材料种类介绍了可食性包装材料、可降解塑料、水溶性包装材料以及重复再用&再生的包装材料。
   《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明确表示,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要求加快制定全省快递业绿色包装地方标准,争创快递包装回收示范城市等国家级示范试点。
   目前,浙江正在创建全域“无废城市”,《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中也提出,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
   此时,《绿色包装通用规范》的实施将进一步为浙江省“无废城市”的创建查缺补漏,提供发展助力。相关资料下载:DB33T2261-2020绿色包装通用规范.pdf
 
关键词: 包装 包装材料 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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