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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长江偷排废水、污泥和危险废物被罚5.2亿!南京开出“最严厉罚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8 16:06:31   浏览次数:71
核心提示:关于向长江偷排废水、污泥和危险废物被罚5.2亿!南京开出“最严厉罚单”的最新消息:昨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据介绍,这20个案例是从全市法院已审结的近30万件案件中层层筛选出来的,可谓“万里挑一&


昨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

据介绍,这20个案例是从全市法院已审结的近30万件案件中层层筛选出来的,可谓“万里挑一”。记者注意到,这些案例涵盖了扫黑除黑、打击“套路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证企业破产重组等多个领域,其中一起将废水、危险废物等排入长江的污染环境案件,在判决中对涉事公司开出了总价高达5.2亿元的“国内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

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18日,某污水处理公司在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未运行的情况下,多次接收排污企业的高浓度废水,并利用暗管违法排放;人为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致使二期废水处理系统长期超标排放污水。经鉴定,上述非法排放的废水、污泥、危险废物均排放到长江,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2.5亿元。

被告人郑某作为该公司总经理,明知运行部经理浦某等人实施上述污染环境行为,未加以制止或者及时采取措施,而是予以默许、纵容。被告人浦某、李某及其他被告人作为公司部门经理、班长、主管等人员,分别组织、参与实施偷排废水、污泥、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公司及1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五千万元。被告人郑某等12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百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罚金。被告单位某污水处理公司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禁止被告人金某等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南京检察机关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污水处理公司赔偿4.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获得法院支持。据介绍,这笔环境修复费用加上5000万元的罚金,成为全国法院对污染环境“开出”的“最严厉罚单”。

记者手记

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的实现

从2009年开始,南京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十大典型、十大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十年累计产生100多件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这其中的意义,正如颁奖嘉宾代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在发言中所说:司法正义不仅体现在纸面上的法条中,更融汇在行动中的实践里,而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不仅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的实现,也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治理念。

 
关键词: 罚单 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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