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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将出台:在京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3 16:02:17   浏览次数:34
核心提示:关于新规将出台:在京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的最新消息:环卫科技网讯,1月2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企业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讯,1月2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企业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影响的违规企业,还将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1-6个月。

北京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中转、分拣、消纳、回填、利用等处置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存放,严禁将其他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清运。居住小区内应当设置专用地点存放居民装修垃圾,严禁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并做到随产随清。运输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和物业小区存在垃圾混装行为的,要求管理责任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消纳处置场所在接收建筑垃圾时,发现存在垃圾混运行为的,要求运输企业改正;拒不改正的,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办法》规定,未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未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影响的违规企业,还将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1-6个月并有相关主管部门给与责任企业记分处过。擅自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再次违法规定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全文附件:关于对《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键词: 万元 在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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