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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签署备忘录 加强进口固体废物执法合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5 10:04:49   浏览次数:83
核心提示:关于南京海关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签署备忘录 加强进口固体废物执法合作的最新消息:11月1日,南京海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签署《南京海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进口固体废物执法合作备忘录》。南京海关党委副书记、副关长陈建东,副关长、党委委员王续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11月1日,南京海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签署《南京海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进口固体废物执法合作备忘录》。南京海关党委副书记、副关长陈建东,副关长、党委委员王续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方斌斌出席签署仪式。

在打击“洋垃圾”入境和进口固体废物监管方面,南京海关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一直以来都保持着密切配合的关系。2015年,南京海关和原江苏省环保厅在长期执法合作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共同签署了第一次《南京海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进口固体废物执法合作备忘录》。签约以来,双方积极履约、共享合作,南京海关先后7次向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打击“洋垃圾”走私和进口固体废物监管相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也每年向海关通报年度固体废物进口环节管理工作情况,实现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双方先后3次召开联席座谈会,共同商讨研究推进打击“洋垃圾”走私联合专项行动等相关事宜,保持我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配合无害化处置利用非法入境固体废物8300余吨,监管合力不断彰显良好成效。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新一轮改革后,原南京海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机构和职责均发生了变化。根据全省进口固体废物监管和打击洋垃圾走私的实际情况,南京海关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巩固并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修订并重新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进口固体废物监管执法合作的长效机制,内容包括深化执法信息共享、协同组织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推进无害化处置利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创新优化监管措施等五大新举措。

近年来,南京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要求,锲而不舍、一以贯之,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将洋垃圾封堵在国门之外。在打击整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行动集中进行了5轮滚动打击,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蓝天2019”专项行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1-9月立案侦办走私固废案件9起,查扣纸尿裤、旧空调压缩机及含铜污泥等固体废物600余吨,查证走私废塑料、纸尿裤及含铜污泥等各类固体废物8000余吨;立案调查固体废物行政案件30起,涉及废塑料、废纸等各类固体废物近3200吨。

江苏口岸实际监管严密高效。今年1-9月,南京海关共接受申报进境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193.07万吨,同比下降13.33%,退运出境固体废物6.8万吨。在实际监管中,全面落实进口固体废物“三个100%”的查验要求,加大对涉及固体废物进口监管作业的视频监控力度,每日对固体废物监管场所进行视频巡查;严格口岸检验,对疑似热固性废塑料、含有粉状物的金属废料、废纸中夹杂难以识别的特种纸、夹带疑似危险废物的,一律实行100%实验室检测分析。今年来,通过检验检出2批297.62吨具有《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固体废物环保项目不合格,货值13.54万美元,均依法实施了退运处理;对全省国内收货人企业实施严格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针对性强化注册审批和后续监管,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推动综合治理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打私办作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反走私综合治理主体责任,提高反走私综合治理成效。南京海关与江苏省海警总队就联合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召开联席会议,在江苏沿海、内河开展联合打击;强化与生态环境、公安、海事、港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配合,实现了对涉废企业从上游到下游的全链条打击;深化国际合作,通过海关总署就废粉末走私案件、废矿走私线索等分别向韩国、澳大利亚、荷兰和德国海关发出国际协查,推动境内外协同打击,切实提高了打击“洋垃圾”走私的综合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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